首页    某煤炭企业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案,涉嫌虚开发票10亿元(企业负责人仅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一个月)

某煤炭企业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案,涉嫌虚开发票10亿元(企业负责人仅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一个月)

委托单位从事煤炭生产、销售及煤矸石洗选业务。在煤炭行业,煤矿开采过程中需要进行土石方拉运。通常,各煤炭企业自发召集社会闲散施工队或外地车辆进行运输。这个案件中,为了响应政府号召,税务机关要求当地煤炭企业将运输业务全部由在当地成立的一家物流企业承担,由这家物流企业开具运输发票。这样,运输业务的税源也就留在了当地。委托单位也应税务机关的要求采取这样的模式开展业务,与当地物流公司签署运输合同,物流公司向委托单位开具运输发票,拉运的工作实际仍由跑运输的个人进行。委托单位累计接受物流公司开具的运输发票近10亿元,并全部认证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案件当中,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最初认为:物流公司没有实际进行物流运输业务,委托单位却接受物流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委托单位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虚开数额近10亿元。按照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的认定,委托单位相关责任人将面临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

 

这个案子中,涉案的个人被告人都已经聘请了律师,但是由于税法问题过于专业,在与检察人员沟通的过程中陷入僵局。公司董事长的律师在征询了当事人的意见后,当机立断,带头到北京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于是,我有机会作为单位的辩护律师加入到这个案子的辩护律师队伍中。

 

经过初步分析,这个案件首要的辩护任务是推翻检察人员认定涉嫌的罪名,将当事人从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的量刑档次中解救出来。会见当事人、查阅案卷、与检察人员沟通、出具辩护意见……一切按部就班。在这个案件中,我提出了当事人没有偷逃税款的主观故意,客观上没有造成国家增值税损失的辩护意见。随后,与公司董事长的律师一同与检察人员交换了意见,检察人员认真听取了我们的辩护意见。此后,经过多次反复沟通,公司董事长的辩护律师也认真负责地多次与检察人员沟通案件细节。检察机关最终采纳了我们的辩护意见,认为本案不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而是以涉嫌最高法定刑仅为七年的逃税罪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案件取得重大进展!

 

到法院阶段,辩护工作的重心转变为让法院在认定构成逃税罪的基础上对本案从轻判处。庭审中,我作为委托单位的辩护律师,首先发表辩护意见。第一,被告人积极挽回犯罪行为造成的危害后果,已经上缴了涉案税款,最终未使国家税款受到损失;第二,被告人如实交代犯罪行为、当庭认罪,悔罪态度好……其他辩护律师发表辩护意见时,除了为自己的当事人进一步辩护外,都纷纷重述我的辩护观点。

 

法院最终采纳了我们的辩护意见!最终判决委托单位构成逃税罪,单位董事长仅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一个月,其他责任人均被判处一年左右的有期徒刑。打了个漂亮仗!

 

社会生活总是千变万化,法律的文字规定不可能囊括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在税收立法比较笼统的情况下,在实际的社会经济生活中实现法律的公平正义价值,是律师应当承担的社会使命。

 

经过几年的磨练,开始有一些享有声誉的大公司向我伸出诱人的橄榄枝。曾有世界知名的资产管理公司高薪聘请我做内部税法顾问,我婉言拒绝。四大会计事务所也主动联系我,有意向为我提供不错的职位,我没有动心。

 

我仍然对税务律师行业怀有热爱。我将会在这个领域持续深耕。